塘沽协定是国民党政府与日本侵略者签订的丧权辱国的停战协定。
1933年3月,日军占领热河全省(今属河北、辽宁、内蒙古等地),并大举进攻长城各口,中国守军奋起抵抗,因蒋介石国民党破坏而失败。
4月中旬,滦东失陷,汪精卫、蒋介石委黄郛主持华北政务,任行政院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委员长。5月初,日军参谋本部将《华北方面紧急处理方案》下达上海武官及平津特务机关,要求于6月中旬实现,妄图强迫中国政府接受停战条件。在日军的新的进犯下,何应钦密电汪精卫,要求黄郛与日方谈判,“寻求和平途径”。
话说当时的塘沽,还是个居民仅万余人的小镇。它位于天津东南方向100多华里的海滨,港内风平浪静,便于船只停泊。经日方同意,中国当局选择在这里举行双方的正式停战谈判。
5月中旬,日军进逼平津,国民政府令黄郛北上与日方谈判。22日,在蒋介石、汪精卫授意下,行政院长汪精卫指示黄“除签字、承认伪满洲国割让四省之条目外,其它条件皆可答应”。当晚,黄郛与日本驻北平武官永津中佐进行密谈,达成协议,写成停战案概要备忘录,并迅速得到北平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的承认,并派专人赴密云,向日军请求进行停战谈判。
30日,何应钦派熊斌为中方首席代表,与关东军副参谋长冈村宁次在塘沽仓库楼上谈判。
31日,中国代表同意了日方提出的停战协定草案,一字不改,正式签署了《塘沽协定》。
协定规定(1)中国军队撤至延庆、昌平、通州等一线以西、以南地区,不能越线前进;(2)日军为确认第1款的实行情况,随时可以用飞机或其它方法视察,中方应予以保护;(3)日军在确认中方已遵守第1款时,自动撤归长城线;(4)长城线以南及第1款所示之线以北以东地域的治安维持,由中国警察机关负责。
根据协定,中国军队退至延庆、昌平、高丽营、顺义、通州、香河、宝坻、林亭口、宁河、芦台所连之线以西、以南地区,尔后中国军队不能越过该线;日本军队可用飞机或其他方法施以侦察,中国方面应加保护并予以各种便利;长城线以南的上述地区之治安的维持,以中国警察机关任之。警察机关不可用刺激日军感情之武力团体。
《塘沽协定》实际上承认了长城是中国与伪满洲国的所谓“国界” ,默认了日本对东三省和热河的占领。划绥东、察北和冀东为日军自由行动区,从而为日军进一步侵占华北敞开了大门。
《塘沽协定》签订后,日本政府一方面消化既得利益,一方面又开始寻找新的扩张机会。但日本军部少壮派军官还嫌不足,下克上、恐怖事件接连发生。中国方面则借《塘沽协定》正式停止了所有的抵抗活动 ,特别是在广田与蒋介石的一唱一和之下,1935年初的中日关系竟呈现出一派“亲善”的景象。但好景不长,日本军部少壮派的势力逐渐控制了日本的政策导向,进一步扩大日本在华北的权益,削弱甚至完全消除南京政府对华北控制成为日本这时的目标。于是各种所谓的“不祥事件”相继发生,日本现地驻军便积极利用这些事件,在华北谋求更多的政治权益,南京政府为贯彻其“安内”大计,再次对日本妥协,于是又有了所谓的《秦土协定》和《何梅协定》。
如果说《塘沽协定》只是在军事上为日本侵略华北打开了方便之门,那么,《秦土协定》和《何梅协定》则进一步从政治上为日本分离华北或促使“华北特殊化”奠定了基础。
这些协定实际上放弃了华北主权,为两年后日本发动\"七.七\"全面侵华战争埋下了更大的隐患。国民党当局接二连三地与日本签订***协定,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极大义愤。正如张学良和杨虎城于1937年12月12日上午为西安事变向全国发出通电所说:“东北沦亡,时逾五载,国权凌夷、疆土日蹙,《淞沪协定》,屈辱于前,《塘沽协定》、《何梅协定》,继之于后。凡属国人,无不痛心。”
70多年过去了,虽然签订《塘沽协定》的那座小楼早已作古,但在于家堡的规划里,建立《塘沽协定》遗址公园的方案被列入其中。《塘沽协定》是这座城市永远刻骨铭心的伤痛,屈辱已经成为过去,历史却不该被遗忘。